“苍天啊,太好吃了,”金阳毫不停歇的将肉块往嘴里狂塞,那一块一块油腻腻的红烧肉就这样消失在方孟的眼前,令他有些心惊肉跳,心想就金阳这样吃下去,该不会患上心血管疾病吧。</p>
“没想到阿孟你还有这一手,怎么不早些时日拿出来,以前我吃的都是些什么猪食。”</p>
方孟懒得理他,转而对张婶道:“张婶,等会还要麻烦你再去买一些猪肉回来,我爹晚上还要吃呢。”</p>
“好的少爷,”张婶一脸笑容,这一盆红烧肉是她在方孟的指点下的成果。</p>
她尝了几块,味道竟然与少爷昨日所做的相差无几。</p>
这让她非常的高兴。</p>
她是高兴了,方孟却差点抑郁。</p>
果然每个人都有自己所擅长的领域,这张婶平时不显山不露水,看起来就是一个普通淳朴的大婶,没想到在做饭这方面,竟然有如此之高的天分。</p>
听老爹说,苏静舟的特点是记忆力超强,无论什么书籍,只要她认真看两遍,就能从头背到尾,简直不要太离谱。</p>
金阳别看平时不着四六的,实际上,他也有一技傍身,那就是写文章。</p>
九岁一篇《白云遮日》惊动整个明京城,就连皇上都听过他的名字,他是世所公认的神童。</p>
在这个奉行‘文章千古事’的时代,加上家庭背景,金阳日后必定会走上仕途,</p>
云儿虽然还小,但那一手极为精湛的女工让不少大人都感到汗颜。</p>
李若格就更不用说了,小小年纪武功高强,连秦元都不是她的对手。</p>
那自己呢?</p>
睡觉?</p>
抄袭?</p>
这算什么!</p>
相比身边的人,好像自己才是废物。</p>
麻蛋。</p>
练字练字。</p>
一连三天,方孟都把自己关在书房练瘦金体。</p>
在张婶学会红烧肉之后,金阳和李若格就没再来打扰自己,这俩祖宗整天缠着张婶给他们开小灶。</p>
猪肉便宜,王同吃人嘴软,再加上李若格和金阳也不算外人,所以也就放宽了府里猪肉的供应。</p>
当然,李若格没心没肺,又是方孟请回来的护卫,等于就是方府的人,她白吃白喝是理所应当。</p>
金阳则不同,毕竟是金家少爷。</p>
好在他也不是一个不懂礼数的人,每次来访,都会带一些礼物,应当是他的父母交代过。</p>
张婶这几天收到的礼物比她这辈子收到的还要多,全部都是金阳送的,谁让她做的红烧肉是金阳最喜欢的食物。</p>
经过这几天的摸索,张婶在方孟原有的基础上,进行了改良,让红烧肉的味道更进一步。</p>
对此,方孟只能干巴巴的称赞了几句。</p>
但心里,却像是被一块石头堵住了一样。</p>
闷的难受。</p>
他猜的没错,张婶果然是天生的厨子。</p>
这天,明京城发生了一件大事。</p>
武宁朝的使者到了。</p>
武宁朝和大风朝的关系并不好,甚至可以说是世代为敌,数十年前发生了一场十万多人的大战,最终因为两败俱伤,草草结束了。</p>
自那以后,两国虽然维持着表面上的和平相处,但在交界处,几十年来摩擦却从没有间断,</p>
此次武宁朝派出使团出使大风朝,其目的路人皆知,不过是为了前些日子从边疆送回来的杨卜。</p>
杨卜乃是武宁朝当今皇上的亲兄弟五王爷之子,算起来,杨卜也是武宁皇上的亲侄子。</p>
不过此人在武宁朝的风评很差,比方若臻在大风朝的还要臭很多。</p>
毕竟方若臻针对的是朝堂上的官员,与百姓并没有多大的关系。</p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