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火雷倒是个好孩子,不过他太硬了,并且不准备与白人有丝毫的转圜。若是在几十年前,大家都还在用长刀和弓箭的时候,他一定是一名绝世勇将。唉……可惜了!”
“大雪,和火雷却又恰恰相反,他不知道受了谁的蛊惑,竟然以为弗里蒙特会真的接纳我们——他那么聪明的一个人,偏偏在这种事情上拎不清。反正我是不会让他做酋长的。”
“针茅祭司,你呢?”老酋长突然看向了针茅祭司。
“我……酋长,我……我……恐怕不行……”,针茅祭司急忙回答到。
他从前只是老酋长的一个随从而已。
那时候的酋长还没有现在这么苍老,还能挽得动长弓,骑得了快马。而那时候的针茅祭司,能将老酋长的皮靴擦得又光又亮。
人们都笑着给他取了个绰号,叫“擦鞋祭司”!
原本这只是一个玩笑,可是谁能想到,自从奥格拉拉部落越过密苏里河之后,部落的勇士一个接一个的死去。
原来勇勐无双的战士,被火枪打成了蜂窝。
原来计谋百出的祭司,在十字架上被活活烧死。
老兵一个接着一个的凋零,‘擦鞋祭司’也从一个负责拖屋扫地的随从,莫名其妙的变成了奥格拉拉部落真正的祭司。
如今,老酋长竟然又想要将酋长之位相授,这叫针茅祭司如何不惶恐?
于是他急忙跪了下来,连连摇头。
“不行啊,酋长。我肯定不行……肯定不行的啊……”
“是啊,你也不行!”床上的老酋长叹了一口气,说到:“年少时随我作战的老人,如今便只剩下你一人了。原本让你做这个祭司,也是属于勉强,更别说让你担任部落的酋长之位了。针茅祭司,你告诉我,如果我不在了,这个部落我该交给谁?”
针茅祭司低头不敢言。
“当这个酋长,哪里是容易的事情啊!”老酋长说到:“年轻的时候,只觉得这万里河山,都能任凭我驰骋;海阔天空,总有我苏族一席之地。可是现在看来,却是四面都是绝路……我自认并非无能之辈,可是奥格拉拉部落,却真的是败在了我的手中。针茅祭司,我不甘心啊!”
针茅祭司看见酋长放在床底下的靴子上有一点红色的痰印,他忍了又忍,最后还是忍不住悄悄地伸出手去将他拭了去。
“我也不是怕死,虽然红云总是说,我老了,我没有雄心壮志了,我软弱无能了,我也都只能听着,他年轻不懂事!他还不知道,我要是死了,他和你们一起,有一个算一个,怕是被那个弗里蒙特卖了都还在帮他数钱呢!”
针茅祭司“嗯”了一声作为回应,表示自己还在听着。
“还有七色火焰议会,你们都把它当做不以为然。唉,你们哪里知道,没有了七色火焰议会,咱们苏族联盟,和那早已经灭亡的易洛魁联盟又有什么区别?一群松散的部落,如果还不能团结一致,迟早会被人家各个击破……唉!自从我挥不动手里的鞭子,就没人听我的了!”
老酋长叹了一口气,目光凝滞地看着头上的毡顶。
胸膛剧烈的起伏着,几声呛咳到了他的喉头,都被他生生的憋了回去。
“针茅祭司,我年轻的时候,用过最利的刀,骑过最快的马,那时候我从来不曾羞辱过我的敌人,如今我垂垂老矣……但我的心,依然还想做个勇士!”
“放那个信使回去吧,奥格拉拉部落,不斩来使!我们还没有沦落到,要靠羞辱一个信使来出气的程度!”
“将我的刀让那信使带回去,告诉斑鸠,若要杀红云,我借他一刀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