编辑就将合同发了过来,
纪拙自然只能点开看一眼,
打开,
然后纪拙直接将合同滑到了最重要的一部分,
对作者的约束和分成比例,作品版权所属。
然后纪拙一看。
只能说好家伙。
“在同等条件下,合同期限(五年内),乙方作者应在非墨网站或始阅网发布新网上连载作品。”
“乙方在甲方网站发布作品,享有百分之八十电子订阅,打赏分成。乙方作品出版,繁简体改编,影视有声改编等版权归乙方作者本人所有。在同等条件下,甲方公司有优先购买权。”
看着这条件,老实说,纪拙都心动了。
正常网站跟作者签订的更好合同,自然是提升订阅以及版权出售分成比例的同时,加大对作者的约束,比如合同期间内,作者只能在该网站发布新书。
但纪拙这份合同……只能说好家伙。
约束基本没有,毕竟那条同等条件的前提基本是废话……纪拙就是想跳槽,他也不可能给出条件更差的网站跳啊。
而作品版权更是全归他自己,对于纪拙来说实在是个优厚的条件,毕竟就他现在写得作品来看,都有很高的改编价值。
相当于,网站只享有纪拙作品的网站连载权,只拿百分之二十的电子订阅分成意思了下。
不过相应的,
这份合同也没有一些正经大神合同的保底,比如新书在网站连载必定给出的一定资源。
不过即便是这样,对纪拙来说也是很优厚了。
毕竟作品好,自然是有……
只能说,这份合同真是给纪拙量身打造的。
可能是纪拙前几本书题材都太离谱,于是非墨给出了这样份合同。
分成和版权条件优厚,没有约束,但就是没有保底。
这样纪拙新书要是扑了,他们真是一点都不亏,资源没浪费,版权啥的书都没火也不值钱。
要是纪拙新书火了,版权啥的反而不重要了,就纪拙书题材的选择,总是能给网站带来些新群体的读者,
对于网站来说,这个才是最重要的。
这叫啥?
纪拙不亏,网站血赚……
……
“……老大,真要给这份合同吗?”
非墨编辑部,笔墨看着纪拙那边已经接收了合同文件,可能正在看,
不禁转过头,对着旁边坐着的总编问了句。
这份合同自然不是笔墨能直接做主的,其实是非墨总编拿出来的。
笔墨刚才也粗略看过了。
“既然是想让别人作者留在我们非墨,自然是要给出诚意。”
“诚意既然都给了,干脆就好人做到底。这个作者对我们最重要的还是拓展网站的读者群,至于版权和分成有时候很重要,这时候也不太重要。”
“至于对作者的约束……只要我们给的条件是最好的,他有啥理由要去别得网站呢?”
合同有时候也只是废纸,利益才是永恒的。
总编笑着,应了句笔墨的话。
“总编大气。”
笔墨就是顺口问一句,这事儿和他关系也不大。
就是总编要送给这个作者股权对他也没啥影响,相反要是这个作者因为这儿愿意继续在非墨发新书对他倒是有好处。
总编闻言,再笑了笑,再看着电脑屏幕等着纪拙回消息。
“拙而不凡大佬,合同很好……不过我准备下本书直接写出版。”
这份合同的确是诚意拉满,于是纪拙也直接说了情况。
不过都这样说了,这份合同应该暂时签不了了?
哪知道……
“笔墨没事儿,合同可以先签着,什么时候你再在网上发新书,条件还是按这个来就行。反正我们只是谈的你在网上连载的作品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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