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14章 怪我喽(1 / 2)

没有停留太久,在现场留下两人进行调查后,一行人回了治安局。</p>

走之前,为了安全起见,还特意把自己的车给仔细的检查了一遍。</p>

这都直接动刀子干了,谁知道会不会还有什么后手。</p>

金胜得去做个笔录,交待一下事情经过。</p>

顺便也得把手机中的录音上交。</p>

三人的‘故意杀人罪’应该就能实锤了。</p>

根据《刑法》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,故意杀人未遂仍然需要按照故意杀人罪追究刑事责任,但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。�6�8</p>

但由于三个人是有预谋的,甚至背后有人指使的,那这个性质又会不同。</p>

团伙杀人并不一定意味着罪行更大,会根据每个人在犯罪中的具体作用和参与程度来确定的。</p>

但是在司法实践中,对于主犯往往会加重刑罚。</p>

比如:从有期徒刑上调到死缓,死缓直接变成死刑。</p>

询问室内,金胜详细的描述了一遍后,再把录音给放了一遍。</p>

其实内容也就那么几句话,但‘含刑量’极高。</p>

林夏听完后,眼神有点复杂的看着金胜道:“这都第几次了,你就这么招人嫉恨吗?”</p>

“要是国内的律师都跟你一样,那他娘的谁还敢当律师。”</p>

金胜表情有点无奈的摊了摊手道:“怪我喽.....”</p>

林夏苦笑着摇了摇头。</p>

旁边做记录的小虎,看着两人的互动,也捂着嘴偷笑了一声。</p>

“叮铃铃.....”</p>

这时候,林夏的手机响了起来。</p>

“喂,你说。”</p>

“好,那你先找人留守,再回队里。”</p>

挂掉电话后,林夏看着金胜,咽了一下口水道:“被救护车拉走的两个,一个颈部骨折、一个肋骨断了两根,裂了一根。”</p>

“我说金胜,你要不别当律师了,干脆来我们刑警队上班吧!”</p>

“就你这脑子,又懂法律、身手又好。”</p>

“要是破几个大案,妥妥的王牌刑警。”</p>

旁边的小虎也是眼睛一亮,连连点头。</p>

金胜连忙摆手道:“别,我这人受不了太大的束缚,当个律师舒服点,钱多事少,还没有开不完的会。”</p>

相比起有能力的律师,不锈钢饭碗还真不算什么。</p>

国内虽然是‘官本位’,但你得看怎么比、跟什么比。</p>

现实生活中,很多‘公检法’机关工作的人,甚至都到了一定级别,最后还不是主动辞职跑来当律师。</p>

金胜除非脑子进水才会有这个想法。</p>

林夏就是随口提这么一嘴,见到金胜都不带一丝犹豫的拒绝,也知道肯定没戏,没必要再浪费感情。</p>

“行了,过来签个字,你就可以走了。”</p>

“.........”</p>

卧槽,无情。</p>

金胜撇了撇嘴,接过笔录看了一遍,顺便签上了自己的名字。</p>

“林警官,那个带回来的,你们不去做笔录吗?”</p>

林夏没好气的回道:“还晕着呐!总得先让他清醒了再问吧!”</p>

“你自己下的手,心里没数吗?”</p>

金胜试探性的问道:“那我能等他醒了,顺便看一下他的审讯吗?”</p>

“毕竟我作为受害人,总得知道为什么要杀我,谁在幕后指使吧!”</p>

林夏起身道:“受害人个屁,你连根毛都没掉。”</p>

“行了,该忙什么就去忙,有什么消息我会通知你的。”</p>

金胜有点尴尬的摸了摸鼻子道:“林警官,看你说的,没受伤我就不是受害了?”</p>

“上次那三个小混混,我不也是看完了审讯吗?”</p>

林夏双眼一瞪道:“那能一样吗?你这个资深律师难道不知道其中的区别。别给我嬉皮笑脸的,快走。”</p>

根据《刑事诉讼法》的相关规定,律师在公安机关审讯嫌疑人时并不享有在场的权利。</p>

就算金胜作为当事人,也是不被允许的。</p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