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55章 法律的最终解释(2 / 2)

“另外在做的笔录中,既然都已经招了钱在那里,那么为什么不把其它的物品也招出来呢?”</p>

王宇豪能来找金胜谈这个案子,肯定也是做了不少功课的。</p>

说的这几个点,还是比较关键的。</p>

不过光凭这样还是不够的。</p>

既然教了,金胜也不藏私,直接回答:“如果我是公诉人,对你的几个问题,我会这样回答。”</p>

“死者取了30万,可能是由于她的职业,经常会去跑新闻,购买一些素材之类的。”</p>

“一般都会使用现金,所以一次性多取点,很正常。”</p>

“这次过来,也是想要找找拆迁的什么新闻。”</p>

“在小路上碰到了魏大勇,跟他买消息的时候,不小心露了财,这才引来了杀身之祸。”</p>

“至于凶器为什么丢在原地,可能是魏大勇当时眼里只有钱,杀完人后急着去拿钱,就随手丢在了旁边。”</p>

“最后跑路的时候忘记了。”</p>

“至于其它物品在哪里,这个不得问被告人吗?”</p>

“他不配合,不说,警方总不能刑讯逼供吧!”</p>

“万一,他抱着侥幸心理呢?”</p>

“认为不招出来,警方就拿他没办法。”</p>

“至于那笔30万,魏大勇为什么会招出来,那就更容易解释了。”</p>

“就说警方给他看过,他自己鬼鬼祟祟的样子已经被监控给拍到了,最后肯定会去他家里进行搜查。”</p>

“反正最后会搜出来,干脆就说了呗!”</p>

“也好来个主动交待。”</p>

“这样总不矛盾吧?”</p>

金胜说完后,王宇豪有点傻眼了,还真的不好反驳。</p>

完全没毛病。</p>

因为凶器上的指纹,死者身上的指纹,以及从家里搜出来的钱,全都是事实。</p>

这些你怎么解释。</p>

一般人要是遇到死人了,看到旁边有这么多钱,就算拿了钱不报警,但总不会去捡沾染血的匕首。</p>

甚至还在死者的身上留下指纹,把所有的东西全都拿走,还给丢了。</p>

总不现实吧!</p>

这就是金胜为什么要费这么大功夫,跑现场,调证据的原因。</p>

王宇豪这时站在原地,眉头紧锁。</p>

“你先回去吧!再仔细的看看卷宗,想想还有什么疑点。”</p>

“我可以提醒你一下。”</p>

“一件被定性为‘抢劫杀人’的案子,要想打成无罪,除了基本的犯案逻辑之外,最关键的点,还是在证据当中。”</p>

“特别是所谓的关键证据。”</p>

“你一定要在上面找出合理的疑点,从而推翻整个认定。”</p>

“否则,你怎么弄都是白费功夫。”</p>

“阿基米德的名言,‘给我一个支点,我就能撬起整个地球’。”</p>

“这也是我们刑事辩护律师的座右铭。”</p>

“找到关键证据中的一个疑点,就能翻转整个案件。”</p>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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。</p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