就比如,八九十年代,下海热,捉住机遇的人通常现在也都是大老板了。</p>
到了零零和一零的年代,下海已经太迟了,但却赶上了互联网的大浪潮,又是一波热潮,那时候就是猪站在风口都能起飞的年代!</p>
而现在……</p>
二零年代,互联网慢慢降温了,但直播却是风生水起了!</p>
所以说,这个世界上,其实每时每刻都有着各种各样的机遇,就看你能不能捉得住罢了!</p>
现在来到了迷雾世界,既然有人,那就会有需求。</p>
有需求就会有市场!</p>
而这个市场最终也还是人在经营,它依旧还是一个机遇!</p>
但到现在为止,捉住了这个机会的人却不多,叶千帆算是一个,二区和八区的领主也算一个,现在再加上林凡这一个!</p>
一共也就几个人罢了!</p>
“那……”林凡见叶千帆没有直面回答,便悄咪咪地试探道:“叶领主,你这是同意了?”</p>
“我答应你没用,因为接下来你会很忙!”叶千帆笑道:“我这可是有好几百只的太阳虫,如果我让你成为我的代理的话,那也就意味着你要跟几百号人同时交易,并且教会他们怎么获得兽核,同时还要为他们提供各种售后服务,我想你肯定是没时间出去收集兽核了。”</p>
“啊!”林凡闻言,也觉得很有道理道:“那怎么办?我这……”</p>
“我可以给你食物,水,而且我还可以给你成交金额的百分之一作为报酬!”叶千帆提议道:“如果你觉得可以的话,我们就确定领主协议!这件事我就全权交给你去办了。”</p>
其实这件事要是成了,受益最大的自然是叶千帆。</p>
毕竟他可没时间跟一整个世界频道的买家慢慢耗,对于他来说,时间就是金钱好吧,一百颗兽核还犯不着他这么浪费时间。</p>
唉!</p>
膨胀了!</p>
以前为了几颗兽核,都能挂一个晚上的材料。</p>
现在赚到钱了,就连一百颗兽核都看不上了!</p>
“立刻签!”</p>
林凡毫不犹豫就答应了叶千帆的提议。</p>
毕竟对于他来说,时间可不值什么钱,反正本来极夜也不能出门,要是能靠着极夜这几天躲在家里,安安稳稳不用出去打怪,却还能赚点钱的话……</p>
那还有什么比这个更爽的事?</p>
【领主协议:林凡成为叶千帆的代理人,负责售卖太阳虫一事!林凡同时代理与玩家签订太阳虫借贷契约,与叶千帆的领主契约有同等效力!】</p>
【附注:林凡不可向未购买太阳虫的玩家泄露关于收集兽核的秘密,同时也必须警告玩家不可泄露秘密,不然直接回收太阳虫,永不合作!】</p>
【附注2:林凡一旦违反以上内容,将直接被剥夺玩家身份,成为叶千帆的领民!】</p>
【是否同意?】</p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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。</p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