收到万青的短信,覃治立即打开自己的邮箱,将几张照片下载下来,保存好。</p>
浏览了一遍照片,覃治也没有从拆迁协议的内容上发现破绽。对此,他并不意外。</p>
覃治将拆迁协议几张照片里,有刘中远签名的那一张单独拿出来,又找出早就准备好的,刘中远上访材料中的签名照片,一起发给了杨念。</p>
覃治将有刘中远签名的照片发给杨念,这样做的目的,自然是让杨念帮忙找笔迹鉴定中心做笔迹鉴定。这个事情他事先早已经与杨念沟通好。</p>
覃治判断,拆迁协议里刘中远的签名是假的。既然刘中远都不同意望江集团的赔偿金额,怎么会在拆迁协议上签字呢!</p>
但这种高仿的笔迹,覃治凭眼睛是看不出来的。即使能够看出来,他说了也不算。必须得权威机构鉴定,得出的结论才有法律效力。</p>
申请笔迹鉴定,万青做为一个市级监察官,完全有资格做这种事。覃治自己也可以这么做,但他为什么要把这件事交给杨念呢!</p>
这是覃治的小心之处。他知道,万青或自己出面申请笔迹鉴定,对方会在第一时间知道。</p>
那么对方最大可能有两种反应:一是干扰笔迹鉴定中心的意见,出来一个假的鉴定报告。二是狗急跳墙,对万青等人做出加害行为,或者其它毁坏证据,阻止查案的行为。</p>
所以覃治委托杨念去做笔迹鉴定申请一事,既有隐蔽性,又有突然性。杨念肯定是委托省级单位做鉴定,绕开了建州市内的一切耳目。</p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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