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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奇案难裁】——
河间府衙的油灯在深灰色砖墙上投下晃动的光晕,小吏刘启新摩挲着泛黄的案卷,忽然指着某处记载,向值夜的同僚发问:“这枭鸟破獍究竟是何种凶物?”同僚搁下茶盏,声音在寂静的堂屋中泛起回响:“传说枭鸟啄食母腹而出,破獍噬父而存,皆是悖逆伦常的恶兽。”
这番话如重锤般敲醒了刘启新的记忆。半月前他突染寒疾,高热不退时,魂魄竟离体飘至阴森的冥司。青灰色的云雾中,阎罗殿朱漆斑驳,两位判官神色肃穆,案上堆满闪烁幽光的案卷。鬼吏呈上一卷时,刘启新分明看见卷首血字——“狐孙弑祖案”。
“禀判官大人,此狐虽残杀亲长,但兽类不通人言,恳请只议抵命,不究孝道。”鬼吏的声音像生锈的锁链般刺耳。左侧判官抚须沉吟:“狐族修炼百年可化人形,既通人语,自当以人律论处。”右侧判官却猛地拍案,惊得青铜烛台震颤:“荒谬!虎毒尚不食子,禽兽天性与人类何异?昔年大禹铸鼎,首诛枭獍,正因其违逆天性!此案若不重惩,何以震慑阳间逆子?”
争论声中,刘启新不觉向前半步。鬼吏转头发现这个贸然闯入的生魂,冷笑着扬手便是一掌。剧痛袭来的瞬间,刘启新猛地睁眼,冷汗浸透了被褥。此刻听同僚解释枭獍典故,他才惊觉梦中冥司辩论,竟与这忤逆之兽息息相关。
这样的奇事,不过是万千悬案的缩影。在沧州,曾有商人离家经商,乡邻误传死讯。年迈父母为儿媳生计着想,将她改嫁他人。三年后商人归来,面对已成他人妇的发妻,既无法状告父母,又不舍夫妻情分。某个雨夜,他翻墙而入,带着妻子消失在茫茫夜色。当捕快将二人押解至公堂,县令对着律法条文反复斟酌——说他强抢民妇,可女子本是原配;说他无罪,又实有私逃之实。最终只能将案卷束之高阁,徒留一声长叹。
运河码头边,还流传着“赶蛋贼”的传说。这些狡黠的匪类专盯同行,趁着大盗外出劫掠,或是摸进贼窝盗走赃物,或是在荒郊设伏半路截杀。某次两伙“赶蛋贼”火并,百姓报官时,衙役们竟不知该如何定罪——他们抢的是赃物,可劫掠手段比寻常盗贼更狠。公堂上,为首的汉子振振有词:“我们抢的是不义之财,反倒该算侠义之举!”气得县官将惊堂木拍得粉碎,却始终找不到合适的律法条文。
最令人唏嘘的,是冀州的一桩奸情案。村妇与浪荡子私通产子,依律孩子应归奸夫抚养。孩子周岁那日,本夫趁着夜色潜入奸夫家,将幼子溺毙在水缸中。公堂上,奸夫举着血书状纸痛哭流涕,本夫却梗着脖子高喊:“我杀的是辱我家门的孽种!”律法明明白白写着“故杀他人子当斩”,可满堂百姓都在交头接耳,眼神中满是对本夫的同情。县官在刑名与情理间摇摆不定,最终只能按律判罚,却在退堂后对着师爷苦笑:“这世上最难断的,终究是人心啊。”
每当夜幕降临,河间府的老人们围坐在茶馆里,总会说起这些奇案。有人说阳间断不清的案子,阴间自有明镜高悬;也有人叹,就算是阎罗王坐堂,怕也难在法理与人情间寻得万全之策。这些悬而未决的故事,如同散落在岁月长河中的碎玉,折射出人间至为复杂的幽微光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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